第9條聲請法院以電子儲存媒體離線交付方式複製電子卷證,其複製費用徵收之項目及數額,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比照「法院辦理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複製電子卷證費用徵收標準」之規定徵收。前項電子卷證,指經由法院電子掃描作業中心建置,以電子紀錄型態存在之刑事案件及少年事件卷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