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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聲請重審無理由者,受理機關應以決定駁回之;雖有本法第二十一條各款情形,但於原確定決定結果無影響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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