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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認為聲請覆審有理由而撤銷原決定後,應自為決定。
於有必要時,得發回原決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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