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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原得上訴於第三審之案件,已繫屬於各級法院者,仍依施行前之法定程序終結之。
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繫屬於各級法院之簡易程序案件,仍應依施行前之法定程序終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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