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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48條

訊問證人、鑑定人時,如被告在場者,被告得親自詰問;詰問有不當者,檢察官得禁止之。
預料證人、鑑定人於審判時不能訊問者,應命被告在場。
但恐證人、鑑定人於被告前不能自由陳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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