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刑事妥速審判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前二條案件於本法施行前已經第二審法院判決而在得上訴於最高法院之期間內、已在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或已繫屬於最高法院者,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三編第三章規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