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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強制執行,其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新臺幣五千元以上者,執行費依強制執行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原定額數,加徵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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