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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傳送至作業平台時,視為該聲請繫屬於受聲請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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