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聲請人使用電腦設備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以單一債務人為限。
但數人對於聲請人負同一債務者,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