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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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