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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74條

應行勞動調解程序之勞動事件,第二審法院不得以第一審法院未行勞動調解程序而廢棄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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