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第三審法院為無資力人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第三審法院得參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地區律師公會推薦符合前條規定之律師選任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