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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強制執行事件得提起異議之訴時,執行法院得指示其另行起訴,或諭知債權人,經其同意後,即由執行法院撤銷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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