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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2條

共有物應有部分第一次之拍賣,執行法院應通知他共有人。
但無法通知時,不在此限。
最低拍賣價額,就共有物全部估價,按債務人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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