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破產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商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在有破產聲請前,得向當地商會請求和解。
但以未經向法院聲請和解者為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