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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破產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49條

破產債權人依調協或破產程序已受清償者,其債權未能受清償之部分,請求權視為消滅。
但破產人因犯詐欺破產罪而受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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