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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破產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3條

左列各款債權,不得為破產債權。
一、破產宣告後之利息。
二、參加破產程序所支出之費用。
三、因破產宣告後之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及違約金。
四、罰金、罰鍰及追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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