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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62條

涉外民事,在本法修正施行前發生者,不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但其法律效果於本法修正施行後始發生者,就該部分之法律效果,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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