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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非因法律行為而生之債,其當事人於中華民國法院起訴後合意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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