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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清算財團之財產經管理人依本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變價後,債務人應交出書據而未交出者,管理人得報請法院以公告宣示未交出之書據無效,另作證明書發給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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