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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5條

管理人應將已收集及可收集之債務人資產,編造資產表,由法院公告之。
債權表及資產表應存置於法院及處理清算事務之處所,供利害關係人閱覽或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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