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訟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司法事務官處理受移轉之非訟事件,得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
但命為具結之調查,應報請法院為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