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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訟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應徵收之費用,由聲請人預納。
但法院依職權所為之處分,由國庫墊付者,於核實計算後,向應負擔之關係人徵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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