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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移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法院裁定移付調解後,應即將裁定正本連同當事人書狀影本移送調解委員會。
必要時得移送筆錄及其他相關訴訟資料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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