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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登記之法人名稱,應標明其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法人不得以其董事會或其他內部組織之名義,為其登記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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