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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聲請人提出之文件,於登記完畢後,除應由法院保管者外,應加蓋證物章,並記明案號,發還原提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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