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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受理勞動事件事務分配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事件,依本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定之。
本辦法所稱民事事件,係指前項事件以外之一般民事事件。
本辦法所稱勞動調解事件,指應適用本法第二章所定程序之勞動事件;所稱勞動訴訟事件,指應適用民事訴訟法之通常、簡易及小額訴訟程序之勞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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