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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證人仍應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具結,並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訊問端法院。
受訊問端法院、機關或受訊問人應於訊問後一週內將結文原本寄回訊問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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