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61條

參加人得按參加時之訴訟程度,輔助當事人為一切訴訟行為。
但其行為與該當事人之行為牴觸者,不生效力。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