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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83條

習慣、地方制定之法規及外國法為法院所不知者,當事人有舉證之責任。
但法院得依職權調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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