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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04條

當事人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法院得命分別辯論。
但該數項標的或其攻擊或防禦方法有牽連關係者,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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