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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事小額事件彈性期日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小額事件未能於一次期日終結,而當事人兩造聲請於夜間或假日開庭者,法院得指定適當之夜間或假日期日,由原承辦法官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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