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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申請之政府資訊屬規費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定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資料者,得減徵費用或免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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