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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證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民間公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註銷登錄:一、死亡。
二、退職、免職、撤職或離職。
三、事務所遷移至所屬法院管轄區域外。
四、其他不得執行職務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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