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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證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民間之公證人為司法院依本法遴任,從事第二條所定公證事務之人員。
有關公務人員人事法律之規定,於前項公證人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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