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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證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公證事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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