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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證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公證人辦理公證事務,於必要時,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查詢,並得請求其協助。
前項情形,亦得商請外國機關、團體或個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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