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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公證文書簿冊(以下簡稱文書簿冊),係指公證文書、公、認證事件卷宗(以下簡稱卷宗)、收件簿及公、認證書登記簿。
前項公證文書,包括本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公證文書、認證書繕本或影本、請求認證之文書、證明請求人身分、代理人權限、第三人允許或同意之證明書及其他附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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