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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每屆大法官於就任時及每年度終結前舉行之會議,應預定年度事務之分配、代理次序及開會時之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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