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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司法事務官每屆月終,應將本月份事務收結情形列表分送主任司法事務官、院長指定之人及院長核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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