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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1條

事務科支出款項,均須取得正式單據,其有事實上不能取得者,由經收入員出具單據經主管人員證明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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