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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6條

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
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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