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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2條

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二條、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六條之規定,於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分別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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