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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司法院得因本會業務之需要,依法聘用專責人員,協助本會辦理評鑑請求之審查、評鑑事件之調查,及其他與評鑑有關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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