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法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事件如下:一、不服訴願決定或法律規定視同訴願決定,提起之行政訴訟通常訴訟程序事件。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不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事件。
三、不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而抗告之事件。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由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事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