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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法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最高行政法院管轄事件如下:一、不服高等行政法院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事件。
二、其他依法律規定由最高行政法院管轄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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