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議場規則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會場除供立法院會議、全院委員會、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及預備會議之用外,非經院會通過,不得作其他用途。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