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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議案審議資料處理及參閱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3條

法案及歷經討論之其他重要議案,除刊載立法院公報外,得於議案通過後,並於該案結束後,報經秘書長核可後付印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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