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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37條

修正動議討論終結,應先提付表決;表決得可決時,次序在後之同一事項修正動議,無須再討論及表決。
修正動議提付表決時,應連同未修正部分合併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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