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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4條

本院議場於會議前一日,本院總務處應予清理上鎖。
會議前,再行確實清查,報告秘書長。
散會後十分鐘關閉,非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逗留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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